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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反光贴哪些达到国家标准
- 发布于2024-05-14
随着交通法规的不断完善,车辆安全性能的要求也在逐步提高。根据即将颁布的GB7258标准中的8.2.7、8.2.8和8.2.9条款,以及附录A的作业规范,正确使用车辆反光贴已成为确保行车安全的重要措施。以下将详细介绍如何正确选择和粘贴车辆反光贴,以提高车辆在夜间或低光照条件下的可见性。
一、了解反光贴的要求和类型
适用车型:
总质量大于120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车长大于8.0m的挂车及所有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40km/h的汽车和挂车,应设置符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车辆尾部标志板。
其他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载货类汽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应在后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
半挂牵引车应在驾驶室后部上方设置能体现驾驶室宽度和高度的车身反光标识。
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
反光贴的类型:
车身反光标识分为普通型和反射器型,材料应符合GB23254的规定。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还应在后部和两侧粘贴符合规定的橙色反光带。
二、正确粘贴反光贴
粘贴位置:
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机动车后部的高度和宽度。
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长度应不小于车长的50%(三轮汽车不小于1.2m,侧面车身结构无连续平面的专项作业车不小于车长的30%,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为货厢长度)。
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粘贴前的准备:
车身反光标识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
粘贴方法:
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侧面可以由红色单元开始,但靠近车辆尾部的最后一个单元应为白色单元。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也不应在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若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反光标识,应先将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
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反光贴被遮挡:
若货车和挂车设置的车身反光标识被遮挡,应在被遮挡的车身后部和侧面至少水平固定一块2000mm×150mm的柔性反光标识。
特殊车型:
对于侧面车身结构无连续平面的专项作业车,其反光标识的粘贴长度应不小于车长的30%。
对于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反光标识的长度应为货厢长度。
四、总结
正确使用车辆反光贴,不仅能提高车辆在夜间或低光照条件下的可见性,还能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车主和驾驶员应严格按照GB7258标准和附录A的作业规范,正确选择和粘贴反光贴,确保行车安全。同时,定期对反光贴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反光效果良好,也是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措施。